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关于开展“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”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0-10-20 13:46

高教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〔2020〕4号

各会员单位: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主动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,进一步推动立德树人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这一目标,不断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,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建设交流与合作,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启动“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”课题(以下简称“课题”)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

课题着重围绕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国内外前沿趋势、如何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研究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。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(见附件1),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。

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、有深度、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,或高质量学术论文、调研报告、专著等研究成果。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、出版或内部呈送时,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“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立项课题”字样(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),未注明者不予承认。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。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。

二、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

本课题计划设立一般课题若干项,课题无资助经费。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。课题立项后,由分会组织开题。

三、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

课题申报面向分会会员单位,鼓励合作研究。

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;已经承担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,不得申报;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。

课题申报书(一式3份)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、签署意见后,邮寄至创新创业教育分会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。相关表格可从分会网站(http://www.ieecweb.com)下载。

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,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。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联系人:黄伟芳、袁筱,电话:021-35081892   邮箱:ieec_2020@163.com

邮寄地址: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288号上海财经大学创业中心205   联系人:袁筱13524342068   邮 编:200433


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

2020年10月20日